海安市实验中学外迁工程施工图设计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7-25 11:04:04 来源:南通市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安市实验中学外迁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实验中学外迁工程已经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海行审投资﹝20248号、海行审投资﹝202478,项目使用单位为海安市实验中学,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即招标人)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高新区启慧路西侧、高庄路延伸段南侧、泓景路东侧。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000㎡,总投资估算为30000万元(含配套教学、办公、生活设施设备约135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总建筑面积约59854.88㎡(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7243.63㎡,地上总建筑面积约52611.25㎡)。包含行政楼(含报告厅、地下停车场、人防、设备用房)、2栋综合楼(含图书馆)、教学楼、体艺馆(含游泳馆)、2栋学生宿舍、食堂、连廊、垃圾房、配电房(含在行政楼和看台下)、门卫、运动场、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及设备设施等所有内容。

2.3 招标范围:海安市实验中学外迁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做好本项目交付使用前全过程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包含但不限于:①对发包人提供的扩初设计文本进行优化、完善和深化;②各单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和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桩基,如有)、电气、给水排水、暖通(含新风、空调等)、消防、电梯、智能化(含高考标准化考场)、幕墙及门窗、钢结构、室内精装修【包含但不限于行政楼(含报告厅)、综合楼(含图书馆)、教学楼、体艺馆(含篮球场、游泳馆、专用活动室、专业设备)、食堂、学生宿舍、连廊、门卫等】、室内软装【包含但不限于家具、窗帘】、食堂(含厨房设备等)、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图设计、地下停车场(含汽车坡道及雨篷、标识标线、车档、充电桩)、人防、应急避难场所等;③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图、室外管网【室外给水排水、室外强电(含供电外线专变资产分界点以下和红线范围内的室外供电管沟和线路)、室外弱电(含智能化、安防等)、室外消防、管道综合】、供配电及变配电房设计(含临时用电和永久性用电的土建及设备)、升旗台、入口及logo、大门、围墙、道路、场地(含运动场、停车场)、景观小品、绿化、照明、亮化、交安设施等;校园文化建设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室内外标牌标识等);⑤BIM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二星级)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卫生防疫专项设计、应急避难场所(建筑)专项设计及其他等所有必须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和设备设施设计(含提供设备材料的清单、选型及参数)等;⑥向发包人提供后续的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智能化专项审查、人防审查、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招标配合、预算编制配合、施工现场配合,主要设计人员驻场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参与样品现场选样、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并参与危大工程论证、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

2)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评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能源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且必须提供的评价报告)、向主管部门申报并通过绿色建筑(二星级)预评价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图纸审查、招标人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求项目必要的设计配套资料及服务工作,以及组织评审并承担相应评审费、专家论证费【(包含基坑支护、降水等),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等。

3)若初步(扩初)设计中存在与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文件不一致的、影响使用功能、各专业之间存在矛盾等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优化。

2.4合同估算价:235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江苏省、南通市和海安市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文件等要求,同时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并通过审图。

 2.6设计服务期限: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完成止。

工程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对发包人提供的扩初设计文本等的优化意见;扩初设计文本优化确认后4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文件确认后10日历天内通过管理部门的评审和职能部门的图审,向省相关主管部门申报绿色建筑(二星级)预评价;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备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7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

人员类别

执业资格/职称

1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

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

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4

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5

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

6

风景园林类专业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7

装饰装修类专业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97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建筑、装修)。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所体现的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不一致的,项目负责人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总建筑面积则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三者所示总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设计内容则以设计委托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均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总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的,则还须另出具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商业综合体、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店式公寓或公寓式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2202207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307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e、关于本项目的承诺函。

6)合同签订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须另带授权书)在约定时间内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共同参加合同签订。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07 25  日到202408 0609 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0806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报价(满分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1 分,每高1%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本工程按(通发改法规〔2023256 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邓卫东,相关负责人: 周 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使用单位:海安市实验中学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                  址:海安市草坝支路8

联系人:许芳                               联系人:许波涛

  话:0513-88901386                        话:0513-8896162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城东镇安平中路59号泰宁翠竹园26301

联系人:郁文娟

  话:0513-68877676, 15862735909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40580971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0513-81868395   邮箱:hafgw99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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