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盐开行审经审【2023】4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铭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9675.7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总面积13784.54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35891.22平方米,为改善型居住建筑(错层挑高为6.3米,新建住宅区按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物高度54.35米,建安工程总投资约 31270.94 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 31270.94 万元。
2.1.4合同暂定总工期要求为 50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7月13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
工程整体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总工期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同时需达到项目实施期间省、市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改善型住宅评价A级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同时需达到项目实施期间省、市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改善型住宅评价A级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一年成活率达95%,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自补植之日起需满足两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都路北侧、光荣河西侧地块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工程前期开工、工程实施、后续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文件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项目施工建设及相关物资采购(材料物资及设备);项目竣工验收(含编制竣工图文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完成EPC合同总承包内容中所有工作。即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全过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全部费用(包括招标文件约定以外一切风险费、不可预见费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方面:
(1)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设计方案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总承包范围内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及优化设计、专业设计、补充设计)、平战转换方案、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满足绿色建筑二星标识、海绵城市、改善型住宅设计等。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类: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地库(人防)施工图设计、地上住宅施工图设计及配套项目施工图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公区及成品房精装二次设计(如有)、装配式设计、绿建设计咨询费(预评价报告)、BIM设计;②景观类设计:示范区景观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大区景观方案至施工图设计;③其他专项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安装工程设计、幕墙设计、地库美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地上及地下、人防标识系统设计、人防转换预案设计、制作详图或细化图(防火门、门窗、栏杆百叶)设计等住宅区内及其小区所有配套工程设计和施工现场全程把控、现场配合及项目总结等服务。本项目设计内容是指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完成到项目整体交付前的所有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关于绿色建筑的补充说明:
①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内容: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其中包括自评报告书、绿评申报书、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噪声模拟计算分析说明等辅证材料,以及绿评相关材料的二次整合),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答辩的联系事宜、PPT的制作、答辩现场辅助工作、答辩通过后的备案材料的撰写、领取证书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
②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方式: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及调整建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2.2.2手续办理:
中标人须无条件办理项目全过程的各项相关手续,招标人予以协助,所涉的须由招标人承担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余均由投标人承担。
2.2.3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范围为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前期工程:临时道路开口;②建安及精装工程: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建筑、结构、砌体、粗装修、装配式PC工程、保温涂料、幕墙、单元门、防火门、入户门、电子锁、门窗工程、雨棚工程、栏杆工程、人防门及设备、地坪、给排水工程、电气、暖通、弱电智能化系统、消防、电梯供应及安装、泛光照明、同层排水、太阳能、充电桩、公区及成品房精装修、售楼部精装修;③配套工程:景观工程(包括并不限于小区景观软硬景、景观安装工程,雕塑小品购置安装工程、围墙工程、海绵城市、入口大门及岗亭、景观部品部件、标识标牌、标识划线、信报箱等)、雨污水工程、雨水回收系统、给水工程、水泵房设备安装及装修、小区环卫(不限于成品垃圾房和垃圾分类点等)、公厕、架空层、配套用房(不限于业主活动及物业用房等)及相关部品部件;④所有小区建筑及所有相关配套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材料设备的采购:包含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全套战时设备、电梯、标牌标识、体育运动健生器材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招标人保留因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2.8本项目的所有竣工保洁,由中标人负责,并要达到招标人的评估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注:1、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养护期内的养护)。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3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物地上层数17层及以上且单项合同价14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总承包项目经理上述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 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3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49.73.84.193:880/#/login。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4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7名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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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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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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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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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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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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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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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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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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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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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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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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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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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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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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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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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见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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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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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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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商务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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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经济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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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技术标 |
详见评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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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R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R商务标 R经济标 R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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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R优选法: R优选数量 7名(不足按实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少于3名,本项目重新招标) R本项目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符合条件的定标候选人不少于3家时继续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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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 |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2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工程业绩: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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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综合考虑规划功能、日照、消防、卫生、交通停车、归家礼序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4.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设计规范的要求提供合理的景观设计方案,提供景观初设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铺装总平面图、竖向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景观水电图),保证方案及初步设计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规范和政府审批部门的要求。 5. 总平面鸟瞰及夜景深化效果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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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提供二栋单体施工图设计及地下汽车库扩初设计,施工图深度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深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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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对照任务书的要求,不少于二栋的单体施工图及地下汽车库扩初图设计,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同时提供完整计算书,施工图深度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深度要求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需提供不少于一栋单体装配式专项设计施工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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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4分) |
1.各设备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设备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招标人功能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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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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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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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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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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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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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64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2分) |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废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方法二: 以有效投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以上数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如下: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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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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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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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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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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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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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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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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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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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业绩 (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021 年 5 月 1 日起(含 2021 年 5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建筑物地上层数17层及以上且单项合同价14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业绩的,加2分。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加分。 |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投标人无论是否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均按以下标准计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设计负责人的,得分乘0.8; 2、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得分乘0.7; 3、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且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得满分;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 (三)本计分项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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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十三)定标方案
由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精神、盐城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导则,结合项目特点,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办法制订。
1、必选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
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2%含)-(-4%含)范围内,不再进行价格竞争,均得3票,超过上述范围,偏差每超过1%扣1票(例: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3%含)-(+2%)区间扣1票】或【(-4%)-(-5%含)区间扣1票】得2票,以此类推,最少得0票)。
(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3)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定标委员会对各中标候选人的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2、可选定标因素
(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项目负责人2021年5月1日以来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建筑物地上层数17层及以上且单项合同价14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的,得1票,没有的不得票。资格审查业绩及计分业绩均可使用。
总承包项目经理上述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2)投标人类似工程奖项: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的奖项国优优于省优,省优优于省辖市优,获得奖项等级最高的得1票(可并列),其他不得票。投标人只提供一个类似工程奖项参加比选排序,多提供的不参加比选。奖项有效期国优3年,省优2年,市优1年,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计算(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国优有效期为2021年5月31日,如发文和获奖证书时间不一致的,只要其中一项在有效时间内,即可得票)。
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3)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最优的得1票。如评标中已采用答辩方式的,定标中不得再要求进行答辩。
(4)第三方信用报告。提供信用盐城网站公示的可查询第三方信用报告(异地互认),AAA级得2票,AA级得1票,未提供或评定为C级的不得作为拟定中标人。
(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及世纪新城集团及其关子公司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有不良行为的扣1票。
(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不良记录情况。有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有一条扣1票,扣完为止。
(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定标当天查询到的投标人近两年内失信行为记录情况,有一条扣1票,扣完为止。
(十四)确定中标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条评定分离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明确的中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515-68086088、0515-68086017。
11.其他
11.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49.73.84.193:880/#/login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49.73.84.130:81/#/login (请提前登入环境检测)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盐城专线: 02589631967 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15396887667 樊红丽15665152340 薛工13338617805 或 蔡工15358238096。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铭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南路12号新嘉源人才公寓9幢502室
联系人:吴弘阳
电 话:0515-8169005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15-89803566、15950298580
传真:0515-8980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