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科学城产业融合发展一期项目监理二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19 18:57:47 来源:苏州6.0交易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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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科学城产业融合发展一期项目监理二标段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太湖科学城产业融合发展一期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4〕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国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国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太湖科学城产业融合发展一期项目监理二标段(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太湖科学城,东至龙山路、南至龙景路以南、西至纵四路-横三路、北至太湖大道

    2.2建设规模:太湖大道下穿635国道、龙康路工程及科泰路、科憬路下穿635国道工程等,建安费约101713万元,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为916.59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天)
E3205010304042516002002
苏州太湖科学城产业融合发展一期项目监理二标段
苏州太湖科学城产业融合发展一期项目监理二标段
916.59
456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允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19日00:002024年03月26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6.3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文件中的的重要内容未失实或者弄虚作假;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7、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3〕8号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大于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权重票决法,在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8、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218.4.45.172:8086/jumpDetail.html?infoid=dd37e06f-a6b1-49ee-b4f4-aea7f4002ded

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新区国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储永阳、应宇东
联 系 人:
王倩倩、邱季雯
电 话:
0512-68558453
电 话:
0512-6722460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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