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孵化项目已由连云港赣榆区发改委以赣行审备【2023】4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艾塘湖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罗阳村。
2.1.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24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310平方米,其中1号厂房共7层约12093平方米,主要包括管理办公用房约1956平方米、生产车间约9437平方米、消防水箱间及泵房水池等约700平方米。
2.1.3 招标控制价:12623607.56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11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业孵化项目1号厂房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格式详见附件)
注:依据苏建招【2015】6 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并更新自身诚信库资料(有效的且是最新的),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增项、延续等相关的所有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更新不及时、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 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须提供原资质证书、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均须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 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 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 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 7 家和平均值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 G1、G2 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尾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 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 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 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 B 值抽取过程,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 APP”,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会议号,请投标人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如投标人未在参与见证 B 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 B 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 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 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 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
(2)若在 A 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 A 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 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 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 A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 C 值)作为 B 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 B 值。
说明:
1)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113174.70元。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艾塘湖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60128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坤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1楼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武工
电 话: 0518-85517117
十、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 1 套(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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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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