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B地块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B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选择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广陵新城万福路以南、京杭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38719m2,总建筑面积约63054m2。
2.1.3项目投资估算:约45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667万元。
2.1.5咨询服务期限要求:73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2招标范围: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B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1)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含医疗专项);
(2)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3)其他:工程检测服务(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材料检测等)、工程监测。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管(2020)1号文件规定。
(3)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
3.4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等。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机电一体化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等。
注: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岗位证书中的注册执业类别应与监理工程所属类别一致;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学历专业不需要满足必备专业的要求;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必备专业认定均以学历专业为准。
(2)监理员人数要求:4人。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 年8月至 2023 年10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4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 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 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 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1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1月27日14时30分。
7.2 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3年11月27日14 时30分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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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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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扬州市史可法路58号 |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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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5007 |
邮编:225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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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姚工 |
联系人:陈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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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14-82955300 |
电话:0514-8788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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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4-82955300 |
传真:0514-8788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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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46324573@qq.com |
2023 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