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三期(南区)本科教学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工程(含教学楼A、B、生活服务中心、沿河活动中心、学生公寓及室外附属等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3-11-30 16:41:17 来源: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三期(南区)本科教学培养基地项目已由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为: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三期(南区)本科教学培养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编号为:溧发改[2023]3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溧阳市栗里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三期(南区)本科教学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工程(含教学楼A、B、生活服务中心、沿河活动中心、学生公寓及室外附属等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溧阳市古县街道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已建校区东南角,滨河路南侧、南大街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90亩,建筑面积约763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8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学生生活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沿河活动中心、连廊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50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6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施工·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
    3.3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溧阳市栗里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溧阳众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溧阳市溧城镇燕城大道263号-701
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平陵西路352号6幢
邮编:
213300
邮编:
213300
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人:
彭女士
电话:
0519-87226123
电话:
0519-80992882
电子邮箱:
961261289@qq.com
电子邮箱:
593118774@qq.com
20231130
友情提醒:

    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工程交易7.0-不见面开标大厅2.0(网址:http://58.216.50.99:8001/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吕工:0519-85588123 。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