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汇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港区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27 14:30:30 来源: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太仓汇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 太仓汇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港区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项目 已经由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太仓汇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至和平路,西至长江大道,南至北环路,北至陆公路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50000万元,设备投资6000万元,其他投资44000万元。太仓汇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港区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项目,利用自有土地,占地面积66.5亩,新建建筑面积110000平方米。项目购置空调、消防、电梯、照明等设备。年用电量487.376万度,年用水量8.4万吨,年用天然气量13.1万立方米。项目必须完成安全、环保、节能、消防、职业卫生等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 建筑面积:110000.0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100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6年06月26日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是否网上支付
是否网上投标
E3205850001000993001001
太仓汇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港区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项目工程总承包
59500.0
信誉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投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成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均须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一、本招标公告格式条款“5.(一) 投标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的(1)-(5)相关要求取消。 二、本标段工程规模为:项目占地面积44362.2平方米(以宗地图面积为准),建设商务办公独栋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09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 三、投标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注:满足(1),(2),(3)之中的一项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0年10月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 (2)工程施工业绩:自 2020年10月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 2020年10月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业绩须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如为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牵头方项目负责任人在联合体牵头方本单位的业绩),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下载招标文件起时间
下载招标文件止时间
E3205850001000993001001
太仓汇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港区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3年10月27日 15:00
2023年11月28日 09:30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投标文件提交止时间
E3205850001000993001001
太仓汇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港区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3年11月28日 09:3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太仓市文治路51号
联系人:
陈俊彦
传真:
电话:
0512-53566769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
联系人:
唐玉华、闻晓东
传真:
电话:
0512-68320473
邮编:
215000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闻晓东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13862040278
上岗证号: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10-27 至 2023-11-28
12. 备注:一、投标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4、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人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劢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6、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桩基工程(含试桩)、土方工程、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钢结构、幕墙、人防及平战转换预案、基坑支护(含基坑监测)、电梯、BIM(包括设计阶段所有 BIM应用点)、室外总体、市政道路、绿化景观(含导视、划线等)、室外雨污水、室外弱电(含通信网络、智能化)、室外路灯亮化、绿色建筑 (含设计标识)、海绵城市、管线综合、泛光照明设计、PC深化设计、地库地坪及导视划线设计、装饰装修、标识标牌设计;室外自来水等配合设计;涵盖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交评、能评、环评,(如有))、方案估算、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本工程涉及的二次深化设计任务。 (2)设计相关的规划报审、图纸报审 (施工图、消防、人防、防雷及相关图审)等; (3)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 (4)承担本项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5)专业分包,若本项目有专项工程需委托具有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须得到建设单位认可。 (6)本项设计所涉及的除施工图审查费以外的各类报审、评审的评审费、会务费、专家费、专家签字费均含在投标人报价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2) 施工、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包括建筑、结构、装配式、土方、施工便桥(设计、施工、拆除、手续办理)、试桩、桩基、围护、降水、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围挡、智能化、水电安装、暖通、消防、人防、电梯、门窗、幕墙、钢结构、变电所土建等),所有装饰工程,室外市政、泛光照明、道路、消防、给水、标识标牌、划线、海绵城市、景观绿化、雨污水、停车位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充电桩、光伏、雨水回收等)。发包人委托的检测监测类(工程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人防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空气检测、消防检测等)不含在合同范围中,且承包人不计取其管理配合费、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并配合为上述单位提供材料库房。地块红线内外农作物拆迁,及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2)、专业分包,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须得到发包人认可,并支付全部费用,并做好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完成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 三、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含4家和6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名;有效投标不超过 3 家(含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不超过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四、本项目非保证金减免项目,投标单位需全额缴纳保证金。
13. 保证金信息: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及保证金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311201003105135610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6232812000000291030)]
[江苏银行太仓支行(3038018800032680010000716)]
  (3)保证金金额(元):500000.00
  (4)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现金;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