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国际创新中心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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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狮山国际创新中心项目已由苏州苏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23082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苏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苏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狮山国际创新中心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以西、金山东路以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2500平方米,设计费约3700万元。 2.3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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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1810001001 | 狮山国际创新中心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狮山国际创新中心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4200.00 | 85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甲级]且[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及配合服务等。 (四)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人防工程、装配式建筑、基坑围护、综合管线、泛光照明、智能化、幕墙、标识、绿色建筑、内装设计、景观设计、变配电、海绵城市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服务配合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6、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第二、三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10000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7、本公告2.3标段划分:合同估算价调整为3700万元,工期调整为45日历天。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资质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甲级;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也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01日00:00至2023年09月08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4日 10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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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苏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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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高新区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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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丽霞 | 联 系 人: | 金静晨、郑薇、刘良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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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5210121 | 电 话: | 0512-68059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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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52564166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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