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江海路(丝绸路-G40)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MK1+495~MK3+036)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5-18 20:27:37 来源: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化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通市海门区江海路(丝绸路-G40)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MK1+495~MK3+036)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江海路(丝绸路-G40)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审批审发【20236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立项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MK1+495~MK3+036)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起点中海路,终点丝绸路(MK1+495~MK3+036

2.1.2工程概况:江海路北段(G40沪陕高速~丝绸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二标段位于海门主城区,路线呈南北走向,起点中海路,终点丝绸路(MK1+495~MK3+036)。主路为城市快速路,辅道为城市主干路标准。本次施工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设施(监控)工程和土方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2.7亿元

2.1.4工期要求:   18个月 

注: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创江苏省优质工程“扬子杯”。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8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亿元及以上的道路施工业绩(含单跨不小于40米桥梁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为准。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须三证齐全。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规模、特征等相关数据和内容,若不能反映的,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2020 1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0 1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0 1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518日至20236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689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根据苏建招办( 2022 2 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 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 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 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 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项单位)

招标代理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海门区

 

海门光华大厦A1008

联系人

单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0513-69906612 

 

18912438989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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