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兴市延令街道 2.2 建设规模:全长1390米,宽36米,实施道路工程,配套实施雨污水、强弱电、路灯、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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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施工招标结束后付至勘察设计结算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结算价的9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尾款。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甲级]或者([排水工程甲级]并且[道路工程甲级]并且[桥梁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①时间要求:2022年11月-2023年1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投资额≥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7 日 0 时 0 分 至 2023 年 3 月 7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4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地 址: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小花 电 话:0523-80870119 代理机构: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马梦微 电 话:15961038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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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225长征路南延(国庆路至文昌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