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沿江高等公路东侧、504省道北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自220kV建安变110kV出线自东向西第一间隔架空出线至金成环保变。项目新建,电缆管道、双拼直线井、转角井、接头井,余缆井及配套附属工程。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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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总承包费用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一次性付清结算审计价的余款。工程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工程有效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丙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三级(含)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注册贰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具备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是指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110KV及以上的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项目(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 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B)设计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C)施工业绩要求: / ; 业绩证明材料: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0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9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成兴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经济开发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开 电 话:15852998989 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东侧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鞠进 电 话:19825583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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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19改建安变至金成环保变110千伏线路工程(EPC)招标文件示范文本(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