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栖化新村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及周边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12-09 16:44:38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编号: AQX220002-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化新村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及周边配套工程已由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宁栖行审字[20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高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002.4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002.4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西至栖化新村、东至北象山、南至栖霞大道、北至栖化新村。
        2.1.2 工程规模: 群体总建筑面积约33928.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45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469.37平方米;最高建筑层数 8层,本小区为一般标准的居住建筑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18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7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2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栖化新村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及周边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内容包含工程方案设计(含工程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范围包括通讯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设计工作,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方案、设计审查;专项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临时水电、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景观、幕墙、接入工程及居配电、亮化、智能化(含驻地网)、消防、标识、抗震支架、停车设施、垃圾用房、太阳能、进户门、新风系统及其它附属工程设计服务;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如有): 绿建装配式、海绵城市等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除燃气、自来水、有线电视设计不含外,其余设计全部包含在合同范围中。 2、施工内容包含:临时水电、场地平整、桩基(含试桩)、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保温涂料、装饰工程、装配式构件安装、消防工程、通风空调、接入工程及居配电土建、电梯、燃气报警、智能化工程(含驻地网)、亮化、标识标牌、交通设施、抗震支架、雨水收集、景观绿化工程、垃圾用房、太阳能、进户门、新风等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除接入工程及居配电电缆及设备采购、土方外运、自来水(用户表前)、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工程不含外,其余施工工作全部包含在合同范围中。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工程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工程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工程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6月-2022年11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工程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工程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工程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上述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5%。(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5.3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9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5.11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5);良(4.5);中(4.0);差(3.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5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加0.25分(满分1分)。(2)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0.5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加0.25分(满分1分)(3)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0.5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5分,具备工程师职称加0.25分(满分1分) 注:①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②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③以上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22年6月-2022年11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④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1-11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8.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7、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1)投标报价(权重25%)
以所有定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的报价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无偏离为最优排序分5分;偏离基准价±5%(含)以内的排序分4分;偏离基准价±5%(不含)-±8%(含)以内的排序分3分;偏离基准价±8%(不含)-±10%(含)以内的排序分2分;偏离基准价±10%(不含)-±12%(含)以内的排序分1分;偏离基准价±12%(不含)以上的排序分均为0分。
(2)企业荣誉(权重20%)
投标人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截止开标之日有效的,有三个得5分,有其中两个得3分,有其中一个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拟派团队能力(权重20%)
拟派团队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
有5人及以上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5分;
有4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4分;
有3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3分;
有2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2分;
有1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排序分为1分;
无提供的排序分为0分。
(注:1、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2、以上人数均含本数,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不得分。3、职称证书必须是国家人社部门评定颁发或经其授权并备案的具有职称评定资格的相关机构或单位评定颁发,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4)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进行整体设计评价(权重20%)
根据对招标需求的理解并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整体设计方案满足业主要求,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科学合理、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景观方案协调统一,以及在整体方案的把握性、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及可实施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比较进行打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2分,无0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团队答辩(权重15%)
工程总承包项目团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两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高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寅春路18号-ZS0100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2105-2108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周学佳 联      系     人:罗美玲
        电       话:18652820995 电              话:15895932145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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