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幼儿园北京路园区校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河幼儿园北京路园区校安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清河幼儿园北京路园区校安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复【2022】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河幼儿园北京路园区校安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南路西侧,解放西路北侧(清棉集团解放西路北侧地块);
2.1.2 建设规模: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166.60平方米,拟建幼儿园规模为2轨6班,总建筑面积约3554平方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0.65,绿地率35%。
2.1.3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2372万元;
2.1.4 工期要求:1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 1日(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166.60平方米,拟建幼儿园规模为2轨6班,总建筑面积约3554平方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0.65,绿地率35%.(包括桩基、主体、装修、智能化、强弱电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围墙等设施。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0-10-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10-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2-08-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9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投标人须提供无信访、群访事件产生恶劣影响的承诺书;
3.11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11-14 09:00:00至2022-11-24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http://222.184.89.82:9000/hatbhy;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5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1-25 0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项目使用单位: |
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 |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
淮安清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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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西路200号 |
地 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苹果国际公寓5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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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戈志强 |
联 系 人: |
金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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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312339892 |
电 话: |
15951266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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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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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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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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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7-83960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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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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