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路西延(振兴路-龙兴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2-06-09 16:48:39 来源: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大庆路西延(振兴路-龙兴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路西延(振兴路-龙兴路)工程已由盐城市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2020]1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都区,大庆路西延,东起振兴路,西至龙兴路。

2.1.2建设规模:大庆路西延(振兴路-龙兴路)工程区域内市政工程、桥梁驳岸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河道水利工程及其范围内配套建()筑物等设施;其中道路长约4公里,规划宽度40米,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建安造价约3亿元,最终以确定的实际投资额为准。

2.1.4工期要求:53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710日,竣工日期:20231230

2.1.5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2.1.6其他:/

2.2

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可编辑选择)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B3209010001000138001001

大庆路西延(振兴路-龙兴路)工程

大庆路西延(振兴路-龙兴路)工程道路、桥梁、雨污水管道、景观绿化、路灯、公交站台(含座椅及垃圾箱等)、交通设施及智能化、强弱电管道、供电、标识标牌、道路画线、城市家具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7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合同金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合同金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624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

邮编:

邮编:224001

联系人:肖先生、尤女士

联系人:祁先生

电话:1396195991918252225323

电话:13626206678

传真:

传真:0515-8818608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54741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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