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狮子山改造提升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项目-狮山公园D区、苏州科工馆、苏州博物馆景观工程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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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新区狮子山改造提升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9)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狮山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狮山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金山路南、长江路西地块 规模:景观面积约为228099平方米,设计费估算价约140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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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06222001002 | 苏州高新区狮子山改造提升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项目-狮山公园D区、苏州科工馆、苏州博物馆景观工程设计 | 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含公园景观绿化设计及部分景观小品,含上述项目结构、水、电配合。具体详设计任务书。 | 5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年06月17日8:00至2021年06月22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30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招标内容:部分方案+扩初阶段及施工图阶段(设计单位应做好施工阶段的现场配合工作);(四)招标范围: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咨询服务,含公园景观绿化设计及部分景观小品,含上述项目结构、水、电配合。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五)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企业近三年(2018年6月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过单项合同设计费112万元及以上的景观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六)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取消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6、未中标方案补偿:第二、三名未中标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7、本工程系根据项目实际,采取苏州科技馆、工业展览馆项目、苏州博物馆西馆与苏州高新区狮子山改造提升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项目狮山公园D区联合招标形式,建设主体分别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苏州狮山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且苏州狮山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为苏州科技馆、工业展览馆项目、苏州博物馆西馆项目的代建单位。(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八)、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九)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修改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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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狮山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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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高新区金山路87号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代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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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马洋洋 | 联 系 人: | 许若蕾、郑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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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9589262 | 电 话: | 0512-68303723、0512-68059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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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111358336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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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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