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王沟镇良景路道路工程(EPC)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6 10:46:44 来源:徐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丰县王沟镇良景路道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王沟镇良景路道路工程(EPC)已由丰县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备【202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王沟农村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王沟镇良景路道路工程(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丰县王沟镇良景路。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王沟镇,为东西走向道路,东起县道208衔接处,西至县道305衔接处,道路全长8409.85米,路面宽6米。包括道路、交通、管涵、桥梁等。
2.1.3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施工工期150日历天(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因非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5.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1.5.1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丰县王沟镇良景路道路工程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与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如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②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 90 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1.2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市政道路工程或者桥梁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市政道路工程或者桥梁工程业绩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2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企业信用报告》;按联合体协议承揽设计内容的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信用报告》是指: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3.5.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近三年”是指自2018年7月1日(含)以来。
3.5.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包含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3.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14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王沟农村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丰县王沟镇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天赋广场9号楼1608室
联系人:许正臣                       联系人:宋颖
电话: 13905228848                   电话:0516-83305699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