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四标段(东方现代城、盛世嘉园)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16 20:26:59 来源: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4865010001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泗阳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经泗发改投[2020]7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四标段(东方现代城、盛世嘉园)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泗阳县城区内

1.2 项目规模:

本项目拟在泗阳县桃源新村、县委大院南院、新源瀚学院、东方现代城、学林春天、巨源尚城、京杭公寓、世纪华庭、盛世嘉园、金康华府一期共计10小区内实施。建设内容包括修复道路、道路黑色化、雨污分流、管网疏通、亮化设施完善、增设停车位及电动车充电棚、墙面出新、线路归集、绿化补植等,投资总额约12000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总工程量完成95%时付合同价款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监理资料交付齐全付合同价的 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二标段:泗阳县金康华府、新源翰学苑小区提升改造施工监理服务;

三标段:泗阳县世纪华庭、学林春天小区提升改造施工监理服务;

四标段:泗阳县东方现代城、盛世嘉园小区提升改造施工监理服务;

五标段:泗阳县京杭公寓、巨源尚城小区提升改造施工监理服务;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总价的1%,投标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此限价,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总价的1%,投标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此限价,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总价的1%,投标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此限价,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五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总价的1%,投标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此限价,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共五个标段,一标段已经招标结束,此次招标剩余4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的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即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评标、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12333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4.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监理资质和监理能力。

4.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 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4.4.6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9月4日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需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咨询电话:刘丰宇,电话:0527-84338768。

4.4.7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7.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7.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7.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4万元/二标段; 0.36万元/三标段;0.34万元/四标段; 0.3万元/五标段。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9日 09:002021年07月23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0:00

6.2 开标地点: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27-80626925

8.2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投诉电话:0527-85278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路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泗阳县文化广场内南侧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科长

联系人:

王晓迎

电  话:

0527-80626925

电  话:

1803690222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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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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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