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分中心)雄州中心区马营片区六瓜路、马营路、滁马路等道路工程六瓜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02 16: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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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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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infodetail/?infoid=b7b5bf9b-d2b8-47a6-8a16-5c26e7f9ff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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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LH210211-04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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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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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雄州中心区马营片区六瓜路、马营路、滁马路等道路工程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城乡建设局以关于雄州中心区马营片区六瓜路、马营路、滁马路等道路工程等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六建设复[2020]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5013.3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5013.3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六瓜路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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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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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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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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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六合雄州中心区马营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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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程规模: 六瓜路北起雄州东路,南至雍庭园大道,全长约1400m;雄州东路至滁河东路、秋棠路至雍庭园大道道路红线宽度35m,其余路段红线宽度为45m,为城市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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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同估算价: 14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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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总工期要求: 8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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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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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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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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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六瓜路道路建设范围内所有区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相关项目的深化设计)、场地平整、临时设施、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支护、给水、道路(含花岗岩侧石、花岗岩树池砖材料,不含路面上面层)、桥梁、排水(含雨、污水管网)、照明工程、交通、测绘、材料设备采购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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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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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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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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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②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道路注册土木工程师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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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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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2020年度连续两年资产负债率均≤70%,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以施工单位数据为准。(提供2019年和2020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6)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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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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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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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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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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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商务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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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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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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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大口径供水管及其他地下管线临时加固、定位保护及改移施工方案、交通导行与施工组织协调等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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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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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满分88分)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满分8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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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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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1)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 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得0.2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 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得0.2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满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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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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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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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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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8-0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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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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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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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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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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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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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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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由于本项目涉及道路改造,施工时要求保证正常通行,且地下管线等情况较复杂,建议投标人投标前踏勘现场。
8.6、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7、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自筹资金,还款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不公开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8.8、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定标因素:
(1)企业资产负债率(权重:30%):
投标人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率≤60%得5分;60%<投标人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率≤65%的得3分;65%<投标人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率≤70%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2020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以施工单位数据为准。
(2)项目管理团队(权重:30%):
项目管理团队中,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数:人数≥10得5分;8≤人数≤9得4分;6≤人数≤7得3分;4≤人数≤5得2分;0≤人数≤3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其他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及其他勘察设计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
(3)本项目采用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权重:40%)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1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未参加答辩本项不得分,排序分分别为: 5分,4分,3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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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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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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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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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峨眉路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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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6楼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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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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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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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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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全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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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712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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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702678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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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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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846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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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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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0100302638405F-1
S32010103671574880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