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度老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01 17:59:47 来源: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化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度老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2021年度老小区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晋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兴新村、通源新村南、东风新村、狮山新村、育才路社区、大同新村六个片区。

2.1.2建设规模:大同新村占地约64880㎡,被健康路分为南北两侧,本次改造范围在健康路南侧;东风新村总占地面积约150000㎡;海兴新村占地约9.4公顷;狮山新村占地面积约为11.72公顷;通源新村占地约18.6公顷,以青海南路为界,被分成通源新村北与通源新村南,本次通源新村南改造范围为北至青海东路,东至黑龙江路,南至解放中路,西至长江路;育才路社区占地25.1公顷。

2.1.3合同估算价:约6063.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海门区2021年度老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资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企业自20181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老小区改造工程EPC业绩。

若为联合体投标,类似工程业绩如下:

A)设计单位自2018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老小区改造工程设计业绩。

B)施工单位自2018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老小区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00万元是指工程总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者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若无法提供中标通知书,则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 2018 1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2018 1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2018 1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2018 1 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7 1日至2021829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82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海晋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海门区嘉陵江商务大厦

    

海门区光华大厦A706

联系人

 陆女士

联 系 人

黄女士

  

0513-69906612

    

0513-821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