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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GC210013-01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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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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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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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高淳区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建投[2020]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98.73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498.73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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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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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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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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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高淳区固城街道、漆桥街道、古柏街道、淳溪街道、柜溪街道、东坝街道、阳江镇、砖墙镇,具体用地面积和四至边界由规划资源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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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程规模: 建设内容为拟对8个街镇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建设,实现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的信息化管理,具体包括:信息化建设及系统化建设,含机房、流量计等配套设施及信息化系统。(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的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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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同估算价: 134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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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总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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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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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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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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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建设内容为拟对8个街镇市政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建设,实现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的信息化管理,具体包括:信息化建设及系统化建设,含机房、流量计等配套设施及信息化系统。(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的全部工作内容)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批复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所有专业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智能化、电气、自控系统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审查。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批复建设范围和内容的所有专业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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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
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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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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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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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供配电注册电气工程师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包含智能化建设内容的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智能化建设内容包含自控或智能化或信息化等)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智能化建设内容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4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包含智能化建设内容的设计业绩(智能化建设内容包含自控或智能化或信息化等)。(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分包合同;时间以分包合同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市政智能化建设内容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分包合同中体现;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包含智能化建设内容的施工业绩(智能化建设内容包含自控或智能化或信息化等)。(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为准,市政智能化建设内容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分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包含智能化建设内容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智能化建设内容包含自控或智能化或信息化等)。(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智能化建设内容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400万元及以上包含智能化建设内容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智能化建设内容包含自控或智能化或信息化等)。(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智能化建设内容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体现;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①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电气及其自动化或给排水工程类专业)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施工负责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4)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5)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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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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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5.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5.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7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9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7月-2020年12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10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投标函附录要求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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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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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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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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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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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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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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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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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一):对投标方案总体设计、建设方案、软件开发方案和产品选型等,是否详细阐述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对功能设计的建议,是否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是否符合系统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等综合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二):为保障系统平台的安全,详细阐述针对本平台建设的安全管理措施,如何解决系统在应用层面的安全保障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三):了解高淳农村污水管理平台整体建设要求,对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管护运维思路及合理化建议。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一):对农村污水管理平台整体建设目标、建设原则、技术路线、建设任务及建设依据有清晰认识,总体架构及建设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二):数据采集系统的先进性、响应速度、高并发数据传输的具体措施;保证站点上报数据的响应时间越短越好,确保数据时效性,满足实时监控的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三):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远程监控管理系统我单位可以提供相当于《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0年版)》第四部分水环境监控预警技术的第5项农村污水处理远程监控管理软件的相关技术要求》。可以实现以下技术功能:包含但不限于系统通过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技术,采集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指标检测、设备状态、能耗情况,实现污水设施的远程监控、指标预警、数据分析、远程控制等应用。通过指标分析和设备运行状况,实现污水设施实时监控、预警报警、能耗分析等功能。主要关键技术包括:高并发海量数据传输推送、及多源异构数据容错与非结构化数据库设计,数据接口及交换技术;实时监控系统、设备报警、指标预警及远程控制技术,业务应用系统及移动端应用。所用软件采用拥有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正版软件。”的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新技术应用:设计文本中应对拟投标的地理信息系统具有展示全区域内污水站点的地理位置分布图,站点工作概况统计;支持站名的模糊查找输入;地图位置的优化导航精度不低于5米的功能。同时可结合手机APP查看站点统计数(正常、报警、维护);站点地理位置分布图;站点导航;可查看站点运行工况;定时抓拍图片;根据不同权限,支持考勤、巡检及突发任务上报等功能。根据功能情况综合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深度(一):设计文本中提供平台综合数据展示。包括但不限于:站点全景地图(支持缩放);污水处理综合统计展示;处理量、能耗比排名展示;报警任务展示;综合指标分析展示(报警类型、报警百分比);站点定时抓拍图片;设备运行工况;水量、能耗比、产水压力展示。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二):设计文本中须对下述功能进行阐述:
1、提供日常巡检管理;监控报警管理(报警任务、预案说明);突发任务管理
2、站点管理:可配置站点策略配置(采集、报警、PLC通信)
3、设备管理:支持设备台账管理、养护记录。
4、统计分析:支持站点综合统计、报警综合统计。
5、业务报表:支持考勤管理;站点运维统计;水质检测记录;化验登记;现场巡检维修记录;管网巡查记录等业务报表。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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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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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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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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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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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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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电气及其自动化或给排水工程类专业)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上述人员配备齐全的得2分,少一个扣1分。以上所有人员不得重复,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不显示专业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述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7月—2020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7月—2020年12月的缴费证明。(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具有下列业绩之一且证明材料提供齐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包含智能化建设内容的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市政智能化建设内容包含自控或智能化或信息化等)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智能化建设内容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包含智能化建设内容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智能化建设内容包含自控或智能化或信息化等)。(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智能化建设内容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项目投资额400万元及以上包含智能化建设内容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智能化建设内容包含自控或智能化或信息化等)。(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智能化建设内容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体现;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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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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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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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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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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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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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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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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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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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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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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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6、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8.7、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8、本项目最高限价:1116.1万元【其中设计费16.1万元,施工费1100万元(含工程总承包费20万元、暂列金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
8.9、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10、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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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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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市高淳区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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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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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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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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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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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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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芮辰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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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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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733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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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8479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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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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