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红山新城科研A1地块新建项目等4个地块项目详细勘察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1-27 16:40:05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编号: AXW200034-04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新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红山新城科研A1地块新建项目等4个地块项目详细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发改备[2020]8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647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详细勘察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街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在玄武区红山新城南侧区域内,进行科研载体开发建设,引进相关产业,实现区域内城市更新、环境重塑及功能提升。打造产城融合的典范,形成科技创新产业集群。总建筑面积约为37.48万平方米。本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工程。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40000.0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红山新城科研A1地块、A2地块、B2地块、B3地块新建项目详细地质勘察。根据设计院提出的地质勘探要求、测量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对该工程进行详细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与路基设计、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2/23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52分)
6.1.1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后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5分)
6.2.1 企业类似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勘察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米房建类(不含厂房)工程勘察项目的,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勘察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米的房建类(不含厂房)工程勘察项目的,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3分。(需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项目组人员及资历(15分)
6.3.1项目负责人(3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得0.25分;项目负责人为工程地质专业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3.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各人员不重复计分)(12分)
(1)土木工程专业 1 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 0.5 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 分)
(2)工程测量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执业证得2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 分)
(3)水文地质专业1 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 2 分)
(4)工程物探专业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 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5)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1名: 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得1分, 具备安全员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 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 勘察纲要(20分)
(1)项目概论、勘察目的与任务、勘察报告的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设备配备、勘察技术要求;(优:5 分;良:4.5 分;中:4 分;差: 3.5 分;无:0 分)
(2)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处理措施;(优:4 分;良:3.6 分;中:3.2 分;差:2.8 分;无:0 分)
(3)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优:5 分;良:4.5 分;中:4 分;差: 3.5 分;无:0 分)
(4)勘察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确保勘察进度的控制措施;(优:3 分;良:2.7 分;中:2.4 分;差:2.1分;无:0 分)
(5)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及服务承诺;(优:3分;良:2.7 分;中:2.4 分;差:2.1 分;无:0 分)
6.5企业信誉(4分)
(1)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含省级)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0.5分。满分1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6企业土工试验室(2分)
投标人持有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土工试验室的得 2分;与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土工试验室有协作协议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相关土工试验室资质证书或土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 分)
6.7奖项(2分)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勘察协会颁发的勘察类奖项,每个奖项得1分;获得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市级勘察协会颁发的勘察类奖项,每个奖项得0.5分。该项限评奖项2个,以高分计取,满分2分。(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
备注说明:
1、本项目勘察纲要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亨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勘察纲要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除勘察纲要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4、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含相关证书)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提供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 年7月-2020 年1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组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组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相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月27日16时40分到 2021年2月3日16时40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相关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相关证书以上传到“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8.6、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 年7月-2020 年1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53号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5
        联  系  人:丁正刚 联  系  人:余波
        电       话:15950510572 电       话:025-84795403
        传       真:/ 传       真:025-847959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07010141124109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84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