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幕墙(外墙)装饰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06-09 09:30:06 来源:淮安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幕墙(外墙)装饰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非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北侧、南海路西侧

2.1.2项目内容:幕墙面积21000平方米,建筑(顶层)高度93.7米(19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2.1.3合同估算价:2791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 日历天

2.1.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且达到省优“扬子杯”标准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说明(含主楼楼顶不锈钢管安装施工和汽车坡道雨棚施工),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招标内容、范围进行变更,费用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幕墙总高度80米及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玻璃及石材幕墙工程(住宅小区、商住楼、厂房除外)。类似工程有效期的起始日期为20151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依据为: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幕墙的材质(玻璃及石材幕墙)、总高度即可。如果同一项目上述三种资料载明的幕墙总高度不一致时,则以高的为准。如果以上三种资料均未标明幕墙的材质(玻璃及石材幕墙)、总高度,投标人还须提供标注幕墙材质(玻璃及石材幕墙)、总高度的施工图纸(如建筑立面图)PDF格式录入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淮安市招投标CA系统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投标申请人须及时更新。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7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咨询人:张忠宝 13861650890

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陈超 13770370470 联系;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3.8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197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6 9 日至 2020  28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629 9 00 分。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制作本工程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密封的投标备份文件(电子光盘)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5.2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 递交投标备份文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涉及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以淮安市招投标CA系统认证的为准,且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入围

本次评标入围方法、入围环节和入围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人民路23  

联系人:石亚

电话: 139120504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112

联系人:魏同飞

电话:1390523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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