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设施技术提升项目金湖县供水设施技术提升项目(EPC)

信息发布时间:2019-11-11 09:25:46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水设施技术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供水设施技术提升项目)、金发改投资备[2019]26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供水设施技术提升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城区、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15600万元。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项目共分为7个子项目:(1)城区供水管网铺设约8000米;(2)戴楼水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3)二桥供水管道加固工程约3500米;(4)开发区配套供水管网铺设约19491米;(5)开发区征地30亩新建增压站1座2座5000平米仓储中心及配套道路、绿化和电力工程;(6)城区老旧支次管网改造约70000米;(7)城乡增压泵房和设施提升改造

2.1.3工期要求:720 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文本深化、方案形式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并经招标人认可。(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含管网线路设计、采购及铺设,建筑物主体及附属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必须与市政管网有效连接、管线工程(含电信、移动、广电等)、电力工程、景观绿化等。

2.2.1 专业文本深化设计包括方案形式设计深化(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竣工图编制和相关服务;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和保修,含配套的附属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必须与市政管网有效连接、管线工程(含电信、移动、广电等)、电力工程、景观绿化等。

2.2.2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的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2.3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子项目合同价的40%,第二年付至该子项目合同价的70%,第三年经审计后付清该子项目余款(3%质量保证金除外)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资格审查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3.5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三)。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即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 万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6)特殊说明事项

1)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 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7)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1118 时00分至2019年121117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登录口”、“投标单位登录”;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bszn/005006/。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1212日上午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超过2019年1212日上午10:00未解密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采用定量+定性”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路6

人:欣工

联系电话:18915189366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

联系人:李工

话:0517-86865566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517-86850578、0517-8698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