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海星吴山幼儿园工程小海星吴山幼儿园附属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19-10-22 08:00:00
来源: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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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
原文链接
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Ztb/OldBid.aspx?GongGaoGuid=d7c30127-e667-41b9-ae07-eeaa4ac6bd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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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星吴山幼儿园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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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小海星吴山幼儿园工程已经赣榆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竹蜻蜓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小海星吴山幼儿园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赣榆区黑林镇吴山村 |
| 2.工程规模: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211809050102-BD-002 | 小海星吴山幼儿园附属工程施工 | 小海星吴山幼儿园附属工程施工,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小海星吴山幼儿园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海星吴山幼儿园附属工程 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赣发改备【2018】3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竹蜻蜓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海星吴山幼儿园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吴山小学内; 2.1.2建设规模:小海星吴山幼儿园附属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3022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45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 11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小海星吴山幼儿园附属工程施工,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本项目执行连建发 【 2018 】421 号文 。 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 “ 投标人承诺书 ”) ) 。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3本项目为幼儿园工程,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塑胶场地面层各项技术和环保指标,投标人拟采购的塑胶场地面层材料应具备以下要求: (1)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 面层运动场地》标准对场地 液体材料 ( 胶粘剂 )进行试验,出具的检测报告中 11 项检测指标为:3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 、BBP、DEHP)总和、3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NOP、DINP 、DIDP)总和、短链氯化石蜡、TDI 和 HDI 总和、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可溶2性重金属铅、镉、铬、汞均未检出。 (2)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 面层运动场地》标准对场地 成品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中 12 项检测指标为:3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BP 、BBP、DEHP)总和、3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DNOP、DINP 、DIDP)总和、18 种多环芳烃总和、苯并芘、短链氯化石蜡、MOCA、TDI 和 HDI 总和、MDI、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均未检出。 (3)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场地面层 成品气味评定等级≤3 级的报告(上海市团体标准 T/SHHJ000003-2018《学校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有毒物质限量》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4)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合成材料面层的无机填料含量≤65%的检测报告。 (5)为了检验 塑胶场地耐用性,充分考虑湿热条件对塑胶场地物理性能的影响。需提供 2019年以来依据 GB/T 1740-2007 标准对“塑胶跑道材料”出具的湿热老化性能(60 度、100h)检测合格报告。 (6)提供 渗水型/ / 透气型跑道涂料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截图,即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截图,官网备查。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17 年 10 月 2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18 年 10 月 22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19 年 7 月 22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市(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 号、苏 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未解禁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投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 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2019 年3月至 2019 年8 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且应包含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 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0】7号,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 (7)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注:依据苏建招【2015】6 号,本次工程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核验,参与投标企业务必竞标前完善自身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承诺书、省外资质核验书等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文件“其他投标附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11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 7、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 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 外提供原件核验); 9、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10、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 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次。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入围方式的确定 (1)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 (2)评标入围方法: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直接确定,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其中一种,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68000 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竹蜻蜓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 297 号 大厦A座10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吴工 联 系 人:茆工 电 话: 87181019 电 话:15371509998、0518-8583629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792741687@qq.com 2019 年 10 月 22 日
1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5.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C 座。 江苏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 B 座。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8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 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8日 |
|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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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竹蜻蜓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 座10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电 话: | | 电 话: | 0518-85836299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1792741687@qq.com |
12320700355045638M
3207211809050102-BD-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