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江北新区浦滨路(虎桥路至浦镇大街段)道路及景观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一标段(虎桥路至康健路)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8-02 0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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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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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infodetail/?infoid=33ec13c9-7eed-4447-8edd-6816676f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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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JB190295-01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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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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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江北新区浦滨路(虎桥路至浦镇大街)道路及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131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31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一标段(虎桥路至康健路)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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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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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一标段(虎桥路至康健路);
2.2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2.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江北新区浦滨路,虎桥路至康健路段,道路长6.157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非并杆部分)、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景观工程(路内、路侧绿地,含绿化喷灌)、海绵工程等。景观工程合同估算价为9500万元。
2.5合同估算价:49500万元
2.6招标范围
2.6.1施工招标范围: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非并杆部分)、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景观工程(路内、路侧绿地,含绿化喷灌)、海绵工程等;
2.6.2设计招标范围: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非并杆部分)、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景观工程(路内、路侧绿地,含绿化喷灌)、海绵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线综合设计;概算、预算文件的编制;各项专项工作;协助招标人履行完善项目报批、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8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2.9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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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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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2)设计负责人: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5)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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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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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若联合体投标,则持联合体牵头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万达广场D座32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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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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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3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道路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道路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5)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5.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金额、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说明: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单位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之一。
5.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内容包含桥梁)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内容包含桥梁)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金额、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信息,须同时提供可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合同备案或业主证明或经图审的设计文件等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内容包含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交工证明、完工证明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说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投标申请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5.7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8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全部施工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8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除外)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9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10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1)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1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4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5.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1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1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如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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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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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投标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满分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充分解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
(2)设计各项指标科学合理,并满足任务书要求并科学、合理。(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
(3)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2分;良:1.5分;一般:1分;差:0.5分;无:0分) ;
(4)对项目周边现有道路、杆管线、水系、地块等的规划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分析准确充分,明确方案的控制要点。(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体现精细化设计理念。(优:2分;良:1.5分;一般:1分;差:0.5分;无:0分);
(2)道路方案。结合道路现状对道路断面、路面等提出合理化方案。(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3)景观方案。在尊重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总体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景观方案,充分体现道路的景观特色。(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5分;无:0分);
(4)桥涵方案。对桥涵现状进行评估分析,合理拟定桥涵改造方案。(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5分;无:0分);
(5)排水方案。根据上位规划,结合现状及片区雨污分流情况,对雨污水进行设计,方案合理可行。(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5分;无:0分);
(6)交通方案。针对道路现状交通存在的问题优化交通组织。(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7)管综方案。在充分调研现状的基础上,近远期结合,提出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经济合理的管综方案。(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8)环境影响分析。(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5分;无:0分);
(9)多媒体效果呈现:多媒体文件展示方案、多媒体内容应包含项目基本概况、与项目周边地区关系、项目总体设计方案等内容,时长5-8分钟(格式:WMV.MP4.AVI.MOV等)。(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3、设计深度(满分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5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5分;无:0分);
(3)道路、排水、景观、交通工程,管综设计各专业工程进行详细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方案深度。(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满分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可行性高:1分;可行性一般:0.8分;可行性适中:0.6分;可行性差:0.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分;良:0.8分;一般:0.6分;差:0.4分;无:0分)。
5、经济分析(满分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5分;无:0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5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5分;无:0分);
(4)根据国家、江苏省、南京市等相关要求及最新计价文件进行概算文件编制。(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二、投标报价(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 ;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分;良:1.8分;一般:1.6分;差:1.4分;无:0分) ;
(4)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一般:0.8分;差:0.7分;无:0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组成员:
①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②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满分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
备注:
1、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汇总出现并列第5名的,则所有并列第5名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分。
2、方案设计文件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委人数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
4、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需提供原件核查的,无原件或原件不全视为未提供,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将终止合同,追究责任。
7、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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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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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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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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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7月29日21时6分到 2019年8月5日21时6分为止 |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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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 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 )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5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贰份(U盘或光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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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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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镇河南路1号
联 系 人:戴工
电 话:025-581959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3204、3205室
联系人:顾媛媛
电 话:1560516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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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0100302638405F-1
S32010103671527770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