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禹山北路楼建设项目(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19-03-24 23:08:00 来源:镇江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大学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禹山北路楼建设项目(设计)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江苏大学 江苏大学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禹山北路楼建设项目(设计)已经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 苏教发函【201567。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部内;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4967,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147㎡,建筑高度44米,具体详见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方案;

3、设计周期:总工期80日历日,其中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论证、审查,2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材料,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报送人防、消防、审图办等相关部门审查。

4、质量要求:合格;即,初步设计及概算须通过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须通过论证以及人防、消防、审图办等审查。

四、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绿建咨询、完成该项目所需全部的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效果图设计、总平面及单体平、立、剖设计,各专业设计说明等)、完成该项目所需全部的施工图设计、编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所需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材料等;包括但不限于总平、管综、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装配式设计及深化、水电、暖通、装饰、幕墙、监控、智能化、消防、人防、室外工程(边坡、道路、排水、海绵专项、景观、绿化、路灯、室外强弱电、室外给排水)、绿建、变配电房、弱电以及以上设计所含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等,即该项目所有可能涉及到的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全部包含在内。

每位投标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组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从20189月至20192月)社会保险证明;

4、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名: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定标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 21分,企业综合实力29分,投标报价50分。

1、投标报价(50分)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2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100%,且不宜低于招标控制价×60%,否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即投标报价不得分。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技术复杂程度等所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0.5分,每偏低1%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技术标(21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各项技术标评审要点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1)对本项目的理解、项目特点及建设现状分析:思路清晰、措施完整、切实可行;(1分)

2)结构设计布置合理,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结构经济安全,抗震措施考虑周全;(2分)

3)各分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措施;(2分)

4)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要求的措施;(1分)

5)施工图设计经济性和合理性的保障条件、措施;(2分)

6)绿色建筑节能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的应用;(1分)

7)对该地块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LID的理解及具体构造措施;(1分)

8)设计质量目标及质量管理措施:按照质量管理完善程度、对设计质量目标的措施及杜绝设计缺陷措施进行横向比较,酌情给分;(2分)

9)设计周期的保证措施;(2分)

10)投资控制措施: 在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基础上,实现设计优化和设计投资控制措施;(2分)

11)设计过程中的服务承诺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保障服务:为更好的完成项目,按照所采取措施合理程度、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优质程度进行打分,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内容;②全过程服务承诺;③后续服务时限承诺,如遇到问题能在1小时内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场立刻解决问题等。(4分)

12)合理化建议(1分)

3、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15分)

①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自201611日以来,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且获奖证书上排名在前五的,加1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

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自201611日以来,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且获奖证书上排名在前五的,加1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

③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自201611日以来,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且获奖证书上排名在前五的,加1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

④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自201611日以来,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且获奖证书上排名在前五的,加1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

⑤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自201611日以来,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并且获奖证书上排名在前五的,加1分;满分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

注: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不能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否则不予以得分。

4、类似工程业绩(10分)

1)企业业绩(4分)

①投标人自20161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4000平米及以上规模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得2分。(提供合同原件)

②投标人自2016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得2分。(提供合同原件)

注:以上①、②评分项,投标人需提供非同一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否则只能得2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161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4000平米及以上规模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或者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有1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原件)

5、企业获奖、认证(4分)

①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

②自20161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自20161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得3分;满分3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正式文件原件)

评分细则说明:

1、以上评分中,要求提供原件而未提供的,不予得分;所有原件需随资格审查原件一并密封同时递交。

2、业绩加分依据为设计合同原件,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负责人、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关键内容,否则不予加分(合同中无法反映上述信息的,可以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提供证书原件或正式文件原件;奖项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时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署设计合同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3 25 0000201903 29 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903 25 0000201903 29 2400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85026045)。

4、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设计补偿给未中标单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人: 朱海燕

电话:  0511-88780069            电话:  0511-85280398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