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 鸿山街道2017年道路优化工程鸿达路(500KV高压线-锡张高速人工河)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鸿山街道2017年道路优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鸿山街道2017年道路优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经发[2017]2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鸿山经济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鸿达路(500KV高压线-锡张高速人工河)道路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 2.1.2 建设规模: 本工程道路全长379.6米,为城市支路,红线宽24米,道路断面组成为11米车道+2*2米人行道。主要施工内容为:市政道路、雨污水及电力管线。雨水管最大管径DN600。 2.1.3 合同估算价: 44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1月01日,竣工日期:2019年01月19日 2.1.5 其他: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2 招标范围: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鸿达路(500Kv-锡张高速人工河)道路工程中的市政道路、雨污水、电力管线管道工程等。因业主要求,道路实施起点距离人工河30米,故本次道路部分的工程量与设计图工程量有所调整,雨污水、电力管线部分按设计图编制。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 8:00 时至2018年10月22日 16:00 时 | |||||||||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 |||||||||
| 5. 投标截止时间 |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30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6. 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 7. 评标方法 | |||||||||
|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鸿山经济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吴季明 | 联 系 人: | 朱亚芳、朱梦玥 | ||||||
| 电 话: | 88991506 | 电 话: | 0510-81892505 |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1892580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349061720@qq.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