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东城区伊云湖绿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08-16 12:51:04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东城区伊云湖绿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东城区伊云湖绿地建设项目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灌发改投资[2017]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东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云县东城区伊云湖绿地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东王集镇后河村、元邦村;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68827平方米,约853亩;其中水面面积248725平方米,约373亩;绿化用地面积为254620平方米,约382亩。

2.1.3合同估算价:9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如遇特殊情况时间相应顺延)

设计开工日期:201892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8102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9327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灌云县东城区伊云湖绿地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伊云湖四周绿地及配套综合设施,主要建设绿化、景观道路、绿地配套服务设施、园林小品设施、景观路灯、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3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风景园林设计、园林绿化施工经营范围(含联合体)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担任):应当具有风景园林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风景园林专业的,须额外提供职称评审申报表或相关园林专业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风景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景观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设计):近5年【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独承担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或面积20公顷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

投标人业绩要求(施工):近5年【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独承担过至少一项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或绿化面积20公顷及以上的的风景园林工程施工业绩。

上述设计业绩评审依据: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已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映以上数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施工业绩评审依据: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映以上数据,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自2016816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816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8516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3.6.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网站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3.6.3施工项目部人员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要求执行。
    3.6.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816日至2018年82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年 9 1909 时30 分,投标文件提交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恒驰大厦9 楼);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有效的:

1 企业营业执照(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提供);

2 企业资质证书(仅设计单位提供);

3 企业开户许可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提供)

4 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缴费时间为20181月至2018年6

5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缴费时间为20181月至2018年6

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项目总负责人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8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9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10 施工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11 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风景园林专业的,须额外提供职称评审申报表或相关园林专业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7.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本次开标、评标采用阶段(一是设计文件部分,二是商务技术部分)。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全部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开启商务技术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最后将两阶段得分综合汇总评比,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1-3名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 35

工程总承包报价: 5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

工程业绩: 3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详细分析项目背景及基地现状条件,对上位规划进行充分解读研究 (2分)。

2.详细阐述项目定位与设计目标,定位与目标需充分考虑城市发展要求及与周边地块的关系;针对基地与周边用地关系,基地的现状特征及备用水源的保护要求提出相应的设计策略(2分)。

3.详细阐述总体布局、交通组织规划、视线分析及视觉焦点规划、竖向及排水规划、城市与滨水界面规划、服务设施规划、技术经济指标(2分)。

4.阐述种植设计、铺装设计、海绵城市、公共家具与导视系统设计等各专项设计(1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局方案考虑与周边的联系与衔接,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及出入口,考虑景观呼应关系,进行视线分析及视觉焦点设计,并对城市界面进行设计分析;对备用水源保护提出合理退让措施,针对挖湖产生的土方提出平衡方案,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竖向设计及排水设计;对场地的交通组织进行详细规划 ;(4分)。

2.针对每个功能分区进行深化设计,重要节点应提供效果图展示,节点设计应重视用原创性和特色性,具有形象品质展示性;对场地西侧商业文化用地和东侧高铁站用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供概念设计效果; (5分)。

3.绿化种植合计应提出设计原则,针对不同分区进行详细设计,要求提供种植设计平面图及苗木规格表(3分)。

4.专项设计全面科学合理,应体现地域性特色,针对导视系统、公共家具、公厕设施等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对场地进行海绵城市提供解决方案;(3分)。

3.设计深度(5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3.为更好的表现方案,应尽量提供多角度效果图,不少于15张,并鼓励以多媒体及动画形式展示方案;(2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针对水源保护提出退让及保护措施;(1分)。

2.场地内进行海绵城市设计,停车场及场地铺装采用透水设计;(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体现绿色低碳理念(1分)。

5、经济分析(5分)

1.针对方案提供详细的投资估算(2分);

2.按设计任务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指标测算(1分);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1分);

4. 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报价评审(52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3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3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2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5.项目管理机构(3分)

对工程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及取得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招标文件中明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3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近5年【自开标之日(含开标日)前60个月内,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工程造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面积35公顷及以上的风景园林类工程施工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三者缺一不可)。

2. 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2分)

近5年【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面积35公顷及以上的风景园林类工程设计业绩。每增加1项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已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联系方式如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东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

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址:灌云县恒驰大厦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

泰达大厦A座10楼

 编:222200                         邮 编:222000

系人:祝工                          联系人: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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