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业务办理
二、设定依据
1.《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5.《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苏政办发〔2019〕89号)。
6.《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年修订版)。
三、申请条件
参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市场主体,列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苏政办发〔2019〕89号)的交通工程项目。
四、办理材料
1.用户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招标登记:项目审批、核准文件(含可研)、招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及概算批准文件等其他资料原件扫描件一份。
五、办理机构
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1.用户注册登记:登录“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点击页面下面“注册”;选择“相应企业类型”后;完成 “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的填写工作后,点击“立即提交”即完成注册。用户需要更新已登记的信息时,用账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企业信息变更操作即可。
2.招标登记:招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项目管理”;选择“招标项目”;点击“添加”进行项目备案。
3.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持CA锁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招投标管理”;选择“招标公告”;点击“添加”进行招标公告备案;招标公告备案完成后点击“公告发布”。
4.中标候选人公示:进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交通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持CA锁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公示公告”;选择“评标结果公示”;点击“添加”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备案;评标结果公示备案完成后点击“发布公示”。
5.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持CA锁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公示公告”;选择“中标结果公告”;点击“添加”进行中标结果公告备案;中标结果公告备案完成后点击“推送公告”。
八、办理地点
仅限网上办理,登录“—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九、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十、联系电话
系统客服电话:400-6666-101。
咨询电话:025-83668663。
十一、办理时限
1.用户注册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行业主管部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2.其他事项根据交易需要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