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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抽取

一、事项名称 
评委抽取。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7〕38号)第十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且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及进入省、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评标(评审)时应当使用省综合专家库,法律法规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细则》(苏政务办发〔2023〕40号)第九条:进入本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且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中经济、技术专家应当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产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请条件
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要进行评审的项目。
四、办理材料
无需办理材料。
五、办理机构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1.在评标开始前,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项目注册、发布公告流程。

2.在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选择需要申请抽取评委的项目,填写评委抽取条件和回避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行业监管部门审核。
3.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按照设置的条件完成评委抽取和通知。

八、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
九、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十、联系电话
详见链接。